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需开展《广东吉丰能源有限公司碳循环经济及绿色化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东吉丰能源有限公司碳循环经济及绿色化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

(三)项目概况:

广东吉丰能源有限公司计划在广东建设一座年产52万吨的尿素生产基地,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尿素市场的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同时,建设一座50万吨/年的电厂低浓度尾气二氧化碳提纯工厂,充分利用粤电博贺电厂的尾气资源,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国家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环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第一阶段,开展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子,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制订工作方案。第二阶段进行进一步工程分析,开展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第三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3)公众对项目的环境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

文件获取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HmHV1GlTiwIvErK5qvLJw?pwd=p9mn

提取码p9mn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吉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9521212481

电子邮件:1425191057@qq.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959263490

电子邮件:416458667@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西环路150282

 

建设单位:广东吉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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